新華社北京5月16日電 題: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為“家和萬事興”提供更強法律保障
新華社記者 白陽
常言道:“家和萬事興”,。個人婚姻家庭關系的和睦與否,,與全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息息相關,。從注重“家風”建設,,到加大權益保護力度,即將提請全國人代會審議的民法典草案,,是我國婚姻家庭立法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針對當前婚姻家庭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對現(xiàn)行婚姻法等規(guī)定作出修改和完善,,回應了時代需求與民眾期盼,,為塑造健康和睦的婚姻家庭關系提供了強大的法律保障。
在傳承中發(fā)展完善
我國婚姻家庭立法迄今已走過整整70年,。隨著時代變遷,,婚姻家庭立法在傳承中不斷發(fā)展完善。
1950年,,我國頒布的首部婚姻法確立“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等原則,,奠定了我國婚姻家庭立法的基礎;1980年通過的新婚姻法將“感情確已破裂”作為離婚的條件,,進一步明晰了“婚姻自由”概念和內涵,;2001年婚姻法大修,“禁止家庭暴力”“離婚救濟制度”等內容,,強化了對婚姻家庭中弱勢群體的保護,,是“男女權利平等”理念的繼續(xù)發(fā)展。
民法典編纂工作啟動后,,婚姻家庭編草案有關內容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在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多次審議、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婚姻家庭編草案就有關條款不斷進行修改,。
完善婚姻撤銷有關情形的規(guī)定、明確夫妻共同債務范圍,、確立收養(yǎng)應當遵循最有利于被收養(yǎng)人的原則……專家指出,,草案的數(shù)次修改,深刻體現(xiàn)了立法的與時俱進,、問題導向和對民意的尊重,。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副會長夏吟蘭表示,,從強調形式平等到關注實質平等,,再到關照弱勢群體利益,我國婚姻家庭立法不僅體現(xiàn)了社會發(fā)展進步,,還始終保持著對正確婚戀家庭觀念的引領,。
面對疫情,,全國人民戮力同心,眾志成城,。在為“疫”而戰(zhàn)的各方力量中,,有包括“最美家庭”在內的許多家庭挺身而出,,在支援一線、宣傳引導,、捐款捐物,、志愿服務等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