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6日電 題: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為“家和萬事興”提供更強法律保障
新華社記者 白陽
常言道:“家和萬事興”,。個人婚姻家庭關系的和睦與否,,與全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息息相關。從注重“家風”建設,到加大權益保護力度,,即將提請全國人代會審議的民法典草案,,是我國婚姻家庭立法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針對當前婚姻家庭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對現(xiàn)行婚姻法等規(guī)定作出修改和完善,,回應了時代需求與民眾期盼,為塑造健康和睦的婚姻家庭關系提供了強大的法律保障,。
在傳承中發(fā)展完善
我國婚姻家庭立法迄今已走過整整70年,。隨著時代變遷,婚姻家庭立法在傳承中不斷發(fā)展完善,。
1950年,,我國頒布的首部婚姻法確立“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等原則,奠定了我國婚姻家庭立法的基礎,;1980年通過的新婚姻法將“感情確已破裂”作為離婚的條件,,進一步明晰了“婚姻自由”概念和內涵;2001年婚姻法大修,,“禁止家庭暴力”“離婚救濟制度”等內容,,強化了對婚姻家庭中弱勢群體的保護,是“男女權利平等”理念的繼續(xù)發(fā)展,。
民法典編纂工作啟動后,,婚姻家庭編草案有關內容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在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多次審議,、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婚姻家庭編草案就有關條款不斷進行修改。
完善婚姻撤銷有關情形的規(guī)定,、明確夫妻共同債務范圍,、確立收養(yǎng)應當遵循最有利于被收養(yǎng)人的原則……專家指出,草案的數(shù)次修改,,深刻體現(xiàn)了立法的與時俱進,、問題導向和對民意的尊重。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副會長夏吟蘭表示,,從強調形式平等到關注實質平等,再到關照弱勢群體利益,,我國婚姻家庭立法不僅體現(xiàn)了社會發(fā)展進步,,還始終保持著對正確婚戀家庭觀念的引領。
面對疫情,,全國人民戮力同心,,眾志成城,。在為“疫”而戰(zhàn)的各方力量中,有包括“最美家庭”在內的許多家庭挺身而出,,在支援一線,、宣傳引導、捐款捐物,、志愿服務等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