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央視新聞消息,,《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第2部分:道路交通標志》將于今年10月1日實施,。該標準是市場監(jiān)管總局(標準委)會同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組織全國交通工程設施(公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對2009年版道路交通標志強制性國家標準進行的修訂,已于今年3月15日批準發(fā)布,。
新版標準針對近年來出現(xiàn)的新設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電動汽車充電站”“電動自行車車道標志”“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標志”“注意積水標志”等18項新的交通標志,;適應復雜路網(wǎng)和交通運行環(huán)境下駕駛人對出行便捷性的要求,,細化了標志的版面、設置及使用要求,,對指路標志的信息量,、信息選取原則和方法等提出了細化要求;強化操作性,,增加了交通標志設置示例等附錄,,給出制作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