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14時36分,、6日13時41分,平度盧某壽、劉某禮等人雇車將張某美專門購買的105根木棍,含長1.8米的大錘把60根,,長1.2米的鎬把45根和8箱共計16個干粉滅火器及一袋膩子粉送至聚集現場。
聚集期間,,平度市委和市政府先后4次派黨政干部主動溝通對話,、現場聽取訴求,但聚集人員提出必須對所有來平度“聲援”人員給予經濟補償等無理訴求,,并拒絕離開現場,。
10月6日14時36分,30余名聚集人員越過警戒線到場外接應新來“聲援”人員時,,現場執(zhí)勤民警上前勸阻,。站在花壇上拍攝聚集現場的季某敬將勸阻民警一同帶倒跌落墜地,田某才等人借機推搡毆打執(zhí)勤民警,,民警及時采取措施,,將其中8人帶上現場警用大巴車。
14時43分,,鐘某峰,、鄭某冰、葛某高等帶領約60名聚集人員,,手持木棍和滅火器從聚集現場趕過來,,隨后瘋狂實施暴力襲警,、打砸車輛行為。王某啟和鐘某峰等人首先持滅火器向執(zhí)勤民警和警用大巴噴射干粉,。隨后,,楊某青持木棍將大巴車窗打碎,陳某等多人隨即持滅火器向車內噴射,,并打砸大巴車,,圍攻毆打現場執(zhí)勤人員。由于受干粉噴射,,車內執(zhí)勤民警和被帶離人員呼吸困難,,被迫從車輛天窗口爬至車頂,現場聚集人員仍不甘心,,繼續(xù)用滅火器噴射車頂上的民警并投擲石塊,。在此過程中,現場執(zhí)勤民警始終規(guī)范文明執(zhí)法,,保持了冷靜克制,。
這一系列暴力打砸行為,歷時11分鐘,,共導致34名執(zhí)勤民警及群眾受傷,,1部警用大巴、3部社會車輛被砸毀,。其中,,青島市公安局一名領導干部頭部縫合6針、兩根肋骨和肩胛骨骨折,、脾臟挫裂,、雙肺挫傷;青島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頭部遭重擊致顱內出血,,中樞神經嚴重受損,,構成重傷二級,。
聚集事件對當地社會秩序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104家商場、超市,、門店被迫關門停業(yè),,11條公交線路960輛次公交車被迫調整運營,多條道路無法通行,,直接經濟損失達820余萬元,。
案發(fā)后,公安機關經縝密偵查,,初步鎖定了涉嫌違法犯罪人員,,并對此次事件中參與暴力襲警,、打砸車輛、購買兇器及組織煽動的相關涉案人員依法傳喚審查,。對其中實施暴力打砸的骨干人員,、現場組織指揮的首要分子以及煽動串聯、提供犯罪工具的主要人員鐘某峰,、鄭某冰,、葛某高等10人,公安機關分別以涉嫌妨害公務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尋釁滋事罪等,,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公安機關表示,此次事件是極少數不法分子藐視國家法律,、挑戰(zhàn)執(zhí)法權威,,有組織、有策劃,、有預謀實施的一起嚴重暴力犯罪案件,,嚴重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絕對沒有法外之地和法外之人,。自覺遵守國家法律、依法合理表達訴求,、維護社會正常秩序,,是每一位公民的義務和責任。對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都將堅決依法予以打擊,,切實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