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蘇州稻香村與北京稻香村的商標之爭持續(xù)至今已10年,。近日北京稻香村又將蘇州稻香村的3家公司告上朝陽法院,,指稱對方搭車銷售,,侵犯了其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索賠350萬元,。昨日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該案。
昨天在法庭上,,北京稻香村指稱蘇州稻香村故意使用與“稻香村”相近似的字體和扇形圖案做門店招牌和商標,,還以“傳統(tǒng)京味糕點”、“北京特產(chǎn)”,、“京味老字號”等字樣進行宣傳和推廣,,令公眾混淆分不清楚,侵犯了原告的商標權,,屬于不正當競爭,。
蘇州稻香村方面辯稱沒有任何侵權,并指原告以基本相同的訴訟請求和事實,,先后在北京4家法院提起基本相同的訴訟,,屬于濫用訴權。
當天,,法院未主持當庭調(diào)解,,該案暫時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