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小伙抓小偷引深思
——救人是依于人性道德,?還是法律規(guī)定范圍,?
近日,,一則平頂山一位殘疾少年在鄭州公交車上抓小偷的消息在網(wǎng)上廣泛傳播,。這位殘疾少年今年19歲,,名叫劉松豪,,因出生時缺氧導致腦癱,,平時走路困難,,連話都說不清楚,,但這樣的他卻在公交上見義勇為,,勇抓小偷,。
(圖片來源于網(wǎng)絡)
說實話,看到這則新聞一開始是很感動的,,但感動過后剩下的是一種深深的悲哀感,,感嘆現(xiàn)今的社會已“腐爛”到如此地步,連一個殘疾小伙都不如,。
在現(xiàn)今復雜的社會,,很多人已把自己的愛心和善良通通封鎖,深怕一個不小心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人訛上,。
下面我們回顧幾個讓人心酸的事件,。
2006年11月20日,南京老太太徐壽蘭在公交車站摔倒,,彭宇自稱上前攙扶,、聯(lián)系其家人并送其至醫(yī)院診治,屬見義勇為,,并非肇事者,。隨后,老太太咬定彭宇將其撞倒并向其索賠,。
2013年9月19日,,麥某明在市場里聽見有人喊“抓賊”,聽見喊聲后抓住一名男子拳打腳踢,,致其倒地顱腦損傷,,最終不治身亡。最終法院認定麥某明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2013年11月13日下午,汕頭兩名高三學生看到一名騎電動車的老人摔倒后,,立即上前將其扶起并護送回家,。這本是一次普通的善舉,卻沒想到事件一度陷入“羅生門”:摔倒老人稱是兩名學生導致其摔倒受傷的,,要求兩人擔責并賠償,。倍感委屈的兩名學生將事件的前因后果發(fā)上網(wǎng)絡并報警。經(jīng)過近半個月的調(diào)查,,14日,,受助老人承認自己一時糊涂,并登門致歉,。
2016年1月,,廣州市花都區(qū)一水果攤主譚磊因榴蓮被竊追趕小偷許某某,追到后扇其兩個耳光又推了一把致其栽倒在地,盡管譚磊見狀立即報警將許某某送醫(yī),,許某某卻在入院半月后不治身亡,。最終譚磊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以上便是近幾年發(fā)生的幾個讓人感到心酸又實屬無奈的事件,。
(圖片來源于網(wǎng)絡)
作為一個四肢健全,,各身體機能發(fā)育正常的人,在路上聽到他人呼救都會伸出援手去幫助,,更何況是一個身體不健全的人呢,。不管是大人還是小孩,心中總會存有善念,,在他人陷入困境時都愿幫助他人盡早脫離困境,,但是,隨著社會上各“奇葩”事件的發(fā)生,,很多善念在各事件出人意料的結(jié)果中一點一滴的被消磨殆盡,,直至人們封閉自己的善念,封閉自己一顆美好的心,,因為只有這樣,,人們才不會在幫助他人的時候被倒打一耙。
過去,,不幸事件一發(fā)生,,人們第一時間是伸出援手進行救助,但是現(xiàn)在變了,,人們第一時間是看周圍有沒有監(jiān)控攝像,是否把事件經(jīng)過一一拍下,;其次是尋找周圍是否有見證人,,見證自己在事件中是屬無辜人員。當然,,有這種思想很正常,,在“訛人處處有”的環(huán)境下沒有這種思想或許還不正常呢。
在遇到他人求助時,,雖然法律上沒有明確要求必須伸出援手,,但不管是出于維護社會公序角度,還是出于內(nèi)心善念,,與不法行為或不法分子作斗爭,、幫助他人脫離險境都是應該鼓勵甚至提倡的,但是在這一過程中,,保證自己安全比放跑一個小偷,、助人脫困重要得多,因為這不僅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家人的一個交代,。
寫到這兒就要思考,,當我們聽聞別人呼喊“抓小偷”或是別人摔倒需要幫助時,作為一個路人或旁觀者,,是應該出手抓人或協(xié)助抓人,?是應該圍觀還是沖上前救助?那么,,又是什么造就人們在幫助他人時這種左右顧其他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又是什么讓人們變得時而冷漠又冷血?
我相信,,答案已在各位看官心中,,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文/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