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調控下潛規(guī)則的泛濫,,正在暗中抵消政府調控房價的政策效果,。在合肥多個樓盤銷售過程中,暗中流傳著一種名為“號頭費”的收費,,即購房者在合同價之外額外支付一筆費用,,才能獲得從這些樓盤購房的資格,。
記者近日以購房者身份前往位于合肥濱湖新區(qū)的某樓盤售樓處,。在當?shù)?,該樓盤有著“濱湖第一神盤”的稱號,雖然該樓盤一次次推出房源,,但如果沒有特殊渠道,,普通市民其實很難買到房子。記者詢問是否還有房源,、樓盤均價多少,,銷售人員均回答“不知道”,。
雖然在售樓處買不到房,,但與此同時,,卻有多名中介機構經紀人向記者表示,只要愿意支付“號頭費”,,就可以在該樓盤買到房,。“號頭費”少則數(shù)萬元,,多則二三十萬元,。
一名經紀人帶著記者前往該樓盤F區(qū)4號樓看房,根據不同面積的戶型報出了“號頭費”,。該經紀人告訴記者,,該樓盤110多平方米的新房,單價1.42萬,,再加上“號頭費”22萬元,,合計182萬,折合每平方米16150元,;90多平方米的,,單價1.42萬,再加上“號頭費”17萬,,合計150.48萬,。
記者探訪多個樓盤發(fā)現(xiàn),“號頭費”問題并非個案,。另一處名為“保利愛家”中介機構的經紀人表示,,通過他們也可買該樓盤新房,其中,,110多平方米的,,號頭費22萬元;90多平方米的,,17萬元,。記者表示該樓盤“號頭費”太高,對方又提供了其他樓盤,,比如有一家樓盤“號頭費”8萬元,,還有另一家樓盤的“號頭費”12萬元等。
記者調查暗訪到的中介機構人員表示,,存在“號頭費”的樓盤,,一般是政府調控價和市場價之間存在差價,而且備案調控價大幅低于市場價,,中介機構只是代為開發(fā)商銷售房源,,因為開發(fā)商自己不能出面,,為了規(guī)避監(jiān)管,就委托中介機構收取“號頭費”,,作為銷售價低于市場價的補償,,然后雙方進行分成。
雖然購房者支付了數(shù)十萬的真金白銀,,“號頭費”卻不會在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的購房合同內出現(xiàn),。中介機構以現(xiàn)金形式將“號頭費”交給開發(fā)商,但開發(fā)商不給中介機構任何憑據,,一旦被監(jiān)管部門發(fā)現(xiàn),,所有責任由中介機構承擔,開發(fā)商可稱與其無關,。
中介機構經紀人稱,,由于開發(fā)商受政府調控措施限制,銷售價格最高不能超過備案價,,所以開發(fā)商利用中介機構作為“白手套”,,避免受到監(jiān)管部門的責任追究。中介機構一般可獲得2萬元“辛苦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