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輿論認為,,校園貸這種高利息貸款方式根本就不應該存在,。黃震對此觀點并不認同,。
他表示,,最早的校園貸是國家向學生提供的助學貸款。教育部門和金融部門鼓勵銀行給貧困學生提供助學貸款,目的是公平分配教育資源,,讓家庭經(jīng)濟條件不好的孩子也能完成學業(yè),,獲得平等發(fā)展的機會。伴隨互聯(lián)網(wǎng)科技的發(fā)展,,一些企業(yè)抓住了這個需求,,為學生提供除了助學貸款之外的消費貸款,所以“一刀切”的做法值得商榷,,堵不如疏,。
“在教育部辦公廳等部門發(fā)布的《關于加強校園不良網(wǎng)絡借貸風險防范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中,,并沒有涉及太多行政監(jiān)管的問題,,只是明確提出‘對侵犯學生合法權益、存在安全風險隱患’等行為要‘依法處置’,,這意味著國家有意通過規(guī)范措施劃定底線,,同時依舊給校園貸預留了政策空間?!秉S震表示,。
他認為,治理校園貸旨在培養(yǎng)理性的借貸主體,,為建設健康的金融市場打基礎,、“育秧苗”。雖然大學生多半年滿18歲,,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但總體上大學生仍涉世未深,自我管理能力較差,,對金融陷阱缺乏識別能力,。“從小學到大學,,應在教育中滲透個人信用,、金融常識、消費觀念等方面的教育,?!?/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