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立法法的規(guī)定,列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議程的法律案,,由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根據各代表團和有關的專門委員會的審議意見,,對法律案進行統一審議,,提出審議結果報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將“法律委員會”更名為“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原由法律委員會行使的對法律案進行統一審議的職能,,由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繼續(xù)行使,。3月1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關于設立十三屆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的決定,,通過了十三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本次審議監(jiān)察法草案,,是其成立后首次對法律案進行統一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