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12月4日,在我國推進依法治國的歷史進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因為這是首個“國家憲法日”,,它的設立,是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宏大的背景下,,對憲法至高無上法律地位的鄭重確認;也是重塑憲法權威,,讓憲法從“文本”走向“現實”,,把憲法精神融入民眾日常生活的重要途徑。
“國家憲法日”當天,,全國各地各行各業(yè)舉辦了包括憲法座談會,、向憲法宣誓、“社會公眾開放日”,、中小學晨讀憲法等形式多樣,、富有實效的宣傳活動,掀起了弘揚法治精神的新高潮,。
習近平總書記在這一天作出重要指示,,他強調,要以設立國家憲法日為契機,,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切實增強憲法意識,,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更好發(fā)揮憲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重大作用,。
張德江委員長在中央宣傳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司法部近期舉行的“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座談會上發(fā)表重要講話指出,,要推動憲法宣傳教育常態(tài)化、長效化,。同時他提出,,要“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通過完備的法律法規(guī)推動憲法實施,、加強憲法實施”,;“健全憲法實施和監(jiān)督制度,切實保證憲法法律有效實施?!?/p>
以立法形式設立國家憲法日
今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zhí)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zhí)政,,強調要加強憲法實施。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時間以立法形式作出回應,。四中全會閉幕后不到十天,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即通過了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明確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