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罪犯獲得減刑也乏人關注
貪官從違紀違法被通報、立案調查,,再到被逮捕,、被判刑,以及后來的減刑,、刑滿出獄,,往往一直在媒體的視線之內,,所以關于官員獲得減刑的消息會頻頻見諸報端,。但事實上,獲得減刑的其他罪犯也并不少見,,只是并未引起關注,,所以“看上去”獲得減刑的“都是落馬官員”。
例如,,今天下午記者打開“全國法院減刑,、假釋、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信息網”,,逐一點開近期的“立案公示”和“文書公布”,,就發(fā)現其中的案由五花八門,但并沒有職務犯罪的官員,。換言之,,官員獲得減刑的比例,在所有服刑人員當中并不算高,,只是一旦出現,,往往會被媒體及時發(fā)現、公布出來,。
隨機點開減刑假釋網,,可見獲得減刑的罪犯五花八門
事實上,此前的《北京日報》曾報道說:落馬入獄官員最難獲得減刑假釋,。據北京市二中院副院長董建中介紹,,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推出《關于嚴格規(guī)范減刑,、假釋,、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意見》,從那以后對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類犯罪”及在社會上有重大影響的減刑,、假釋案件,均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大部分案件當庭宣判,。其中,職務犯罪的罪犯被減刑,、假釋的比例最少,,而且執(zhí)行標準更為嚴格。
據介紹,,對于貪官,,“悔改表現”的認定不僅要考察罪犯是否認真遵守監(jiān)規(guī)、認真勞動等等,,更要考察其是否主動退贓,、賠償損失、履行財產刑,。
專項整治不該出去的已被重新收監(jiā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