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被長期保持曖昧的女子威脅后他找商人“救急”
2月19日,,最高檢官網(wǎng)披露了山東交通廳原廳長賈學英的懺悔錄。
賈學英,,男,,1953年9月生,山東鄄城人,,大專學歷,,曾任鄆城縣縣長、泰安市市長等職務,,2006年12月任山東省交通廳副廳長,,2007年3月升任省交通廳廳長,,2013年2月,賈學英任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城鄉(xiāng)建設與環(huán)境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16年12月落馬,。
“2001年,,我認識了一女子,,長期保持曖昧關(guān)系?!?/p>
賈學英懺悔稱,,“沒想到,在2009年下半年,,該女子揚言要到紀委舉報我,,要我為其購買5間商鋪,總價款1300多萬元,。我自己哪能拿出這么多錢,?但又怕出事,因而非??鄲?。沒有辦法,只好找熟悉的企業(yè)家出錢,?!?/p>
他說,我親自跑到甘肅蘭州,,找到正在投資工程的李某,,說自己上了一個大當,有苦說不出,,要借500萬元應急,。李某長期經(jīng)商,盡管當時因投資沒有太多閑置資金,,但還是通過擔保貸款,,分兩次湊齊500萬元送給了我。
李某有一家科技公司,,根據(jù)政策,,多次報名申請專項資金。為了多要資金,,其虛構(gòu)了申報材料,。我明知材料內(nèi)容有假,,但為了給李某申報到專項資金,仍然積極向相關(guān)部門推薦,。
“2004年,,我任泰安市市長時,因多次去東平縣某食品公司檢查指導工作,,便和該公司的賈某逐漸熟悉起來,。”
賈學英懺悔稱,,在2011年,,我以兒子用錢之名向賈某借錢,賈某說:“借什么借,,孩子用錢,,我出就是了?!?/p>
“我認為,,直接給錢風險太大。賈某就給我兒子做了一個虛假聘書,,聘我兒子為其食品公司副總裁,年薪60萬元,,并付給我兒子4年薪酬240萬元,。”
去年9月,,青島市中院判決,,賈學英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
此外,,偵查機關(guān)扣押的車牌號為魯AS918W的保時捷凱宴S4806CC越野車、車牌號為魯JK5566的斯巴魯傲虎越野車依法沒收,,評估拍賣后所得價款上繳國庫,。
偵查機關(guān)查封的位于濟南市歷下區(qū)經(jīng)十路114號魯商泉城中心城市廣場C號樓1-517、1-518,、1-519,、1-520、1-521房屋依法評估拍賣,,所得價款中的91.9%依法沒收,、上繳國庫;剩余部分依法追繳,,上繳國庫,。應依法追繳款項的不足部分繼續(xù)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孟亞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