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疫情造成的不利影響,,天津市掃黑辦牽頭制定《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條件下涉黑涉惡嫌疑人、被告人收押,、提訊,、庭審工作指南》,指導案件高質效辦理,。
堅持打繳同步,,確保“黑財清底”,。該專案共扣押,、凍結、查封涉案資產9.46億元,,為被害企業(yè)挽回經濟損失7億余元,。通過對大量房產、汽車,、股權,、債權等涉黑資產全面審計,抽絲剝繭,、明辨權屬,,為判后資產處置奠定了基礎。
“保護傘”涉20多個部門
[基本案情]黑龍江于文波涉黑案,。2004年以來,,于文波隱瞞其曾被刑事處罰情況,“漂白”身份,,違規(guī)多次當選呼蘭區(qū),、哈爾濱市人大代表,并以企業(yè)公司為依托,,糾集多人有組織實施違法犯罪,,以民生要挾政府,在冬季強行中斷供熱,,引發(fā)群體性上訪,,社會影響極壞,群眾深惡痛絕,。
于文波先后開辦12家企業(yè),,采取暴力脅迫、威逼利誘,、賄賂公職人員等手段,,非法壟斷哈爾濱市呼蘭區(qū)供熱、保潔、清冰雪等市政項目,,違規(guī)獲取財政補貼和16個建設項目,不按規(guī)定繳納土地出讓金,,虛開增值稅發(fā)票,、拖欠稅款,造成國家稅費大量流失,。
為尋求非法保護,,于文波大肆拉攏腐蝕公職人員,其“關系網”和“保護傘”涉及呼蘭區(qū)委,、區(qū)政府,、公安、國土,、稅務,、住建等20余個部門,嚴重污染當地政治生態(tài),。
2020年8月,,法院終審判處于文波有期徒刑25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6年以下不等刑罰,。
【經驗做法】省掃黑辦掛牌督辦,省直政法單位分別指定齊齊哈爾市異地查辦,;省市紀委監(jiān)委和有關政法機關抽調340余名精干力量,,同步成立專班,依法加大辦案力度,,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8人,,破獲刑事案件19起,追繳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幣13.3億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