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損毀罪,,法官認為鄭在宣傳車上噴漆,,嚴重影響車子的清潔、美觀,,勢必重新烤漆才能使用,,而且車子的外型與特定目的的可用性較原本發(fā)生顯著的不良改變,因此鄭該當毀損罪,。
至于恐嚇罪,,法官卻認為鄭用詞雖激烈但主觀上沒有侵犯之意。
法官甚至還聲稱“支那”在臺灣人認知上是“CHINA(中國)”的譯音,,沒有恐嚇意涵,,而“反華斬支那”是表達政治立場,即反對統(tǒng)促黨的理念,,當局應該給這種所謂“高度政治性言論”最大限度的維護,。
不過,關(guān)于法官所言“支那”是譯音一事,,有網(wǎng)友提及,,支那是日本人(所用)的音譯,更質(zhì)疑“反華斬支那”中的“斬”為什么不是恐嚇,。
也有網(wǎng)友質(zhì)疑,,法官對此案的判決是不是依靠其個人“自行認知”,“難怪很多違法事項判無罪!”
被判處30天拘役后,,鄭姓男子目前仍可對本案進行上訴,。至于李承龍的動向,在的判決公布當天,,李承龍等4位統(tǒng)促黨成員正在“日臺交流協(xié)會”臺北辦事處潑漆,。
李承龍系統(tǒng)促黨成員(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李承龍等人的潑漆緣由是,日本民間團體“慰安婦之真相國民運動”干事藤井實彥日前赴臺灣進行所謂“溝通”活動,,但其本人被曝光,,在赴臺期間曾腳踢臺南慰安婦銅像。
事件引起臺灣民眾憤怒,,雖然臺北地方檢察機構(gòu)已將李承龍等人以涉嫌侮辱等理由移送偵辦,。但在李的潑漆直播貼下仍然有網(wǎng)友為他加油,,甚至有人稱贊他是“民族英雄”。
也有人認為檢方,、警方搞“多重標準”,,質(zhì)疑日本人踢慰安婦銅像“不算侮辱?”“警察不要忘記民族大義,,不要忘記自己的阿嬤被日本右翼分子侮辱,。”
此前,,早在被人潑上“反華斬支那”紅漆后不久,,統(tǒng)促黨另一成員陳清峰也一度當懷疑是日本人所為,于是獨自一人到臺北也到“日臺交流協(xié)會”臺北辦事處潑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