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7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網絡安全支持與促進
第三章網絡運行安全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第二節(jié)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
第四章網絡信息安全
第五章監(jiān)測預警與應急處置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網絡安全,,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fā)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絡,以及網絡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適用本法,。
第三條國家堅持網絡安全與信息化發(fā)展并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fā)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lián)互通,鼓勵網絡技術創(chuàng)新和應用,,支持培養(yǎng)網絡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絡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絡安全保護能力,。
第四條國家制定并不斷完善網絡安全戰(zhàn)略,,明確保障網絡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標,提出重點領域的網絡安全政策,、工作任務和措施,。
第五條國家采取措施,監(jiān)測,、防御,、處置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網絡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絡空間安全和秩序。
第六條國家倡導誠實守信,、健康文明的網絡行為,推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采取措施提高全社會的網絡安全意識和水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促進網絡安全的良好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