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25日電 據(jù)日媒報道,澳大利亞海豚保護團體“Australia For Dolphins”(AFD)的成員薩拉?盧卡斯(31歲)因被日本和歌山縣太地町的“町立鯨博物館”拒之門外而向和歌山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博物館支付約33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9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對此,,日本和歌山地方法院的審判長橋本真一25日做出判決,勒令被告支付11萬日元,。
日媒稱,,本案的焦點在于拒絕游客入館是否屬于不當歧視和侵犯思想信仰自由。關(guān)于入館規(guī)定是否妥當,,法院認為被告阻礙了原告接觸館內(nèi)信息的機會,,存在違法。
原告主張,,博物館拒絕其進入“有把反對捕鯨者排除在博物館之外目的,。以個人觀點為由拒絕其使用公共設(shè)施是對思想信仰自由的侵犯”。
太地町方面則主張,,原告等人在入館遭拒的4天之前就曾到訪館內(nèi),,并在未經(jīng)同意的情況下用大型器材進行攝影,“拒絕其進入是為了防止糾紛,,不存在歧視外國人的意圖”,,要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求。
據(jù)訴狀稱,,薩拉與其父于2014年2月前往該博物館時,工作人員向其出示了寫有“反對捕鯨者不能入館”等文字的紙張,將他們拒之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