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塔爾首都多哈一家法庭13日判決先前報案稱遭強奸的22歲荷蘭籍女子勞拉犯有通奸罪,刑期1年,,準予緩刑,。另外,,勞拉還需繳納3000里亞爾(約合800美元)罰款,,隨后將被立即驅(qū)逐出境,。
勞拉和另一名被告,、敘利亞籍男子奧馬爾·阿卜杜拉·哈桑當天沒有出庭,。勞拉否認上述指控,。她的律師布萊恩·洛科洛先前說,,勞拉3月中旬到卡塔爾旅游,在一家酒店的舞廳跳舞時飲料被下藥,。她第二天在一處陌生的公寓醒來,,發(fā)現(xiàn)遭到強奸,于是到警局報案,,警方卻以涉嫌通奸為由立即把她關(guān)押起來,。
通奸或不正當性行為在卡塔爾是重罪,不過,,法庭沒有判處哈桑監(jiān)禁,,而是以通奸和飲酒罪名分別判處他100下鞭刑和40下鞭刑,,受罰后將被驅(qū)逐出境。法庭還將對他進行體檢,,確認他是否能禁得起鞭刑,。哈桑先前堅稱,勞拉當時是自愿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