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德國漢堡7月6日電新聞背景:關于G20,,你需要知道的幾件事
新華社記者鄧耀敏鄭江華
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第十二次峰會將于7月7日至8日在德國北部城市漢堡舉行。二十國集團是什么樣的組織?在國際上發(fā)揮怎樣的作用,?中國與二十國集團又有怎樣的關系,?關于二十國集團,,有幾件事你需要知道,。
成立背景
G20由七國集團財長會議于1999年倡議成立,其始創(chuàng)成員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意大利、加拿大,、俄羅斯,、中國、阿根廷,、澳大利亞,、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亞,、墨西哥,、沙特阿拉伯、南非,、韓國,、土耳其19個國家以及作為一個實體的歐盟。
由于成員構成兼顧了發(fā)達國家和發(fā)展中國家以及不同地域平衡,,G20涵蓋面廣、代表性強,,在全球事務中發(fā)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現已成為共同應對全球性問題的有效多邊機制。
運行機制
G20成立初期,,其運行機制為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機制,,即參與方財長和央行行長定期對話。2008年金融危機后,,G20升格為領導人會議,,主要討論全球重大經濟金融熱點問題。
領導人峰會啟動后,,G20形成了以峰會為引領,、協調人和財金渠道“雙軌機制”為支撐、部長級會議和工作組為輔助的架構,。
其主要運行模式是:峰會籌備工作在協商一致原則基礎上,,由“三駕馬車”(前任、現任和候任主席)牽頭,、各成員共同參與,,采取G20協調人、G20財金渠道雙軌籌備機制,。
通過歷次峰會,,G20領導人就國際經濟金融事務交換看法,通過一系列重要決定,,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跨國逃稅、氣候變化以及推動全球可持續(xù)發(fā)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
歷屆峰會
2008年11月,,在金融危機不斷深化的背景下,G20領導人在華盛頓召開“金融市場和世界經濟峰會”,。這是G20領導人首次峰會,。此后,,G20領導人又先后在倫敦、匹茲堡,、多倫多,、首爾、戛納,、洛斯卡沃斯,、圣彼得堡、布里斯班,、安塔利亞和杭州舉辦峰會,。
2009年9月,G20匹茲堡峰會將G20確定為國際經濟合作主要論壇,。從2011年法國戛納峰會起,,G20每年舉行一次峰會,標志G20峰會機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