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wǎng)9月16日電美國密蘇里州圣路易斯市一名白人前警員,,于2011年駕車高速追逐后槍殺一名黑人青年,,當?shù)貢r間周五獲法官判處無罪釋放,法官并聲稱,他不能受“黨派利益,、公眾喧囂或?qū)εu的恐懼”所影響,。
民眾在法院前聚集抗議裁決,。(美聯(lián)社圖片)
被告警員斯托克利,。(美聯(lián)社圖片)
據(jù)香港東網(wǎng)援引美聯(lián)社報道,36歲的斯托克利(Jason Stockley)槍殺當年開5槍射殺24歲的史密斯(Anthony Lamar Smith)獲判無罪,,近數(shù)周已令人擔心會激起民眾騷亂,。裁決作出后數(shù)小時,已有數(shù)百名示威者在圣路易斯市中心游行,。
斯托利克被控一級謀殺,,但堅持認為他看到史密斯持有手槍,感到自己即將有危險,。檢察官指斯托克利于開槍后,,在史密斯的車上安放一把槍。該警員要求案件由圣路易斯巡回法官威爾遜而非陪審團裁決,,檢察官反對此舉,。
法官威爾遜判處斯托利克無罪釋放。(美聯(lián)社圖片)
法官威爾遜在裁決中寫道,,法院憑良知,,不能認為州已經(jīng)證明這宗謀殺的每一個因素并無合理的懷疑,或州已證明并無合理的懷疑顯示被告并非是自衛(wèi),。圣路易斯巡回檢察官加德納說,,她對此感到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