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上,,樸俊英明表示調查機關存在刑訊逼供罪:非法逮捕、監(jiān)禁,、毆打和虐待,。
他指出,在過去調查過程中有不少可疑之處,。判決書中提到,,“尹某翻墻進入受害者家中,翻過桌子進入房間”,但尹某患有小兒麻痹癥,,腿腳不便,,加上受害者家的混凝土墻高超過150厘米,組合式構造,,翻墻幾乎不可能,。
尹某在小學3年級就輟學,拼寫時常出錯,,更別提難懂的漢字詞,,但是在其接受警方調查的1989年7月26日至27日期間,他共寫了3次陳述調查報告,,其中”受害者”,、“居住地”、“后門方向”等處均用了漢字詞,。
律師團認為,,李春在的供詞可信度很高,而尹某的供詞很可能是高壓調查造成的,,報告可能是照著“畫”出來,,或者代寫。
2003年,,尹某在獄中接受采訪時表示,,自己不是犯人,入獄是因為沒錢打官司?!皼]有錢,,沒有關系,我當時只能用法援提供的律師,?!?/p>
他曾被收監(jiān)所在的清州教導所一位教導官也表示,尹某堅稱自己無罪,,稱遭受嚴刑拷打,,在不能睡覺的情況下,做了虛假的陳述和供認,。
樸俊英表示,,通過請求再審,不僅能給20年間遭受冤獄之苦的尹某清白,,還能成為糾正司法慣例的契機,,“科學調查、無罪推定,、證據(jù)審判等原則需要更加明確的完善,。”
另一名金姓律師表示,,再審也是一種提醒,,“希望警察、檢方,、國立科學調查研究院,、媒體等多方反思,為什么沒有人提出合理懷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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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由于當時調查環(huán)境惡劣,,科技不發(fā)達,,警方是否涉嫌刑訊逼供,目前還是未知,。
11月4日,尹某和律師來到京畿南部警察廳,,主動接受催眠調查,,但并沒有做出有意義的陳述,而過去參與調查的警方相關人士表示,,定其有罪只是按照科學研究院的檢測結果,,并未實施暴力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