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還具體列出了美國政府指控利伯的項目,稱他在2011年時與中國武漢理工大學簽約成為該校的“戰(zhàn)略科學家”,,可獲得5萬美元的月薪,、15萬美元的生活費以及超過150萬美元的實驗室贊助;在2013年時又與武漢理工大學成立了一個打著哈佛大學名號的實驗室,,但他卻對美國方面隱瞞了此事,。
美國政府還指控他在2012年時參加過中國官方的一項人才引進項目,但他也沒有向美國方面通報此事,。
不過,,從《紐約時報》引述的美國司法部起訴利伯的材料來看,利伯否認他參與過中國官方的人才引進項目,,并表示他并不知道武漢理工大學把與他成立的實驗室掛上了“哈佛大學”的名號,,并曾發(fā)郵件請同事幫忙找出那些涉及他與中國合作的網頁,好去進行更正,。
值得注意的是,,武漢理工大學納米重點實驗室曾于2018年7月3日發(fā)表過一份聲明,稱實驗室與利伯教授的合作已經到期,。
美國司法部起訴利伯的材料還顯示,,去年哈佛大學提交給美國國家醫(yī)學院的一份關于利伯教授的報告中顯示,他也曾表示自己與武漢理工大學沒有任何正式的關聯(lián),,以及自己從來沒有,、并且也不會參加中國官方的人才引進項目。
目前,,利伯教授和他的律師都尚未就此案給出回應,。美國《波士頓環(huán)球報》則稱利伯教授已于本周二出現在了法庭上,當時他帶著鐐銬,。他還會一直被關在聯(lián)邦監(jiān)獄里,,直到周四的下一次出庭。
最后,,《紐約時報》采訪的法律專家認為,,此案的發(fā)生,也與美國政府在2018年調整了處理這類涉華案件的方法有關,,不僅開始用更激烈的措施對付中國,,而且還開始對許多年前原本并不是多大的事翻舊賬。
還有美國的華人專家認為,,美國政府此舉將損害美國自己的科研領域,,因為與中國有關聯(lián)的人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