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4日晚對檢察機關延長被停職總統(tǒng)尹錫悅拘留期限的申請做出不予批準決定后,,檢察機關25日凌晨再次申請延長拘留尹錫悅。
韓國檢察機關在25日發(fā)布的新聞公告中就再次申請延長拘留的理由表示,,從以往案例來看,,檢察機關對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移交案件的補充調查權是得到認可的,,因此“再次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申請延長對尹錫悅總統(tǒng)的拘留期限”,。
本月17日,韓國公調處以涉嫌“發(fā)動內亂,、濫用職權”向首爾西部地方法院申請對尹錫悅的拘留令,。19日凌晨,,韓國首爾西部地方法院批準拘留令。23日,,公調處把尹錫悅案移交檢察機關,,要求檢察機關提起公訴。韓國檢察機關于23日晚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把尹錫悅的拘留期限延長至2月6日,,以便展開后續(xù)調查。24日晚,,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決定不予批準延長拘留尹錫悅的申請,。法院表示,對公調處移交的案件,,檢察機關可以判斷是否提起公訴,,但沒有繼續(xù)調查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