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嫌犯克里斯滕森
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的(UIUC)中國女學者章瑩穎疑遭嫌犯布倫特·克里斯滕森(Brendt A. Christensen)殺害案,,11日在伊利諾州厄巴納聯(lián)邦法庭進行二次受審,針對聯(lián)邦大陪審團對其提出的追加起訴“綁架致死罪”,,克里斯滕森當庭拒絕認罪,。
臺灣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10月12日報道稱,章瑩穎父母,、弟弟,、男友都出席了受審,不過當章母看見穿著草綠色囚服的嫌犯出現(xiàn)時,,瞬間崩潰痛哭,,頻喊“把我女兒還來”,由于經(jīng)親友安撫,,章母情緒仍無法平復,,最后在法警勸說下離開法庭。
克里斯滕森11日由公設辯護律師帕拉克(Elizabeth Pollack),、塔瑟夫(George Taseff)陪同出庭,,一開始嫌犯神色自若與律師交談,偶而還面露微笑,,但在章母凄厲哭喊下,,克里斯滕森臉色突變,隨即沈默不語,。一旁律師并輕拍他的肩膀,,似乎企圖使其情緒鎮(zhèn)定。
法官埃里克·龍恩(Eric Long)首先按法庭程序詢問了嫌犯姓名,、年齡及是否服用任何藥物,。克里斯滕森回答表示,,他服用了抗憂郁及抗焦慮的藥物,,但不會影響他的理解力。
龍恩接著在庭上宣讀了起訴書,包括大陪審團起訴了他一項綁架致死罪,,兩項對FBI作偽證罪,,前項罪名成立可判死刑,而偽證罪最高分別可求處五年徒刑,。
龍恩表示,,大陪審團提出的證據(jù),包括克里斯滕森已年滿18歲,,他是有意殺害章瑩穎;而且有意造成受害者身體嚴重傷害而致死;被告的行為,,是意圖以致命武力傷害受害者,且受害者因該行為而死亡;被告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受害者生命危險,,但仍舊無視此風險而導致受害者死亡。
此外,,他也念到,,根據(jù)調(diào)查結(jié)果,克里斯滕森是以令人發(fā)指的殘忍酷刑虐待受害者,,嫌犯在進行這些行動時,,已經(jīng)有預謀使受害者致死。
坐在嫌犯席的克里斯滕森,,聆聽法官陳述時,,神情鎮(zhèn)定沒有異常。
龍恩最后詢問克里斯滕森是否認罪,?公辯律師帕拉克起立回答“不認罪”,。
龍恩隨后宣布明年2月12日上午10時舉行預審(pre-trial)、2月27日上午9時30分則為陪審團審判(jury t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