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島地方法院20日裁定102歲老人大久保文雄(音譯)自殺與福島核電站事故之間有因果關聯(lián),判處核電站運營商東京電力公司支付大久保家人補償金1520萬日元(約合90萬元人民幣),。
大久保文雄生前一直生活在福島縣飯館村,,距福島第一核電站大約40公里。2011年4月11日,、即東日本地震發(fā)生一個月后,,大久保看電視,,得知政府打算向飯館村下達緊急疏散令,。他隨后告訴兒媳美惠子(音譯),自己不想疏散,。次日,,他被發(fā)現(xiàn)在房間內(nèi)上吊身亡。
大久保的3名家人把東電告上法庭,,認定大久保在飯館村生活一輩子,,“想象自己成為疏散者帶來的精神痛苦”導致他選擇輕生,尋求東電補償6000萬日元(356萬元人民幣),。
就事實認定,,主審法官金澤秀樹(音譯)說,由于年事已高,,大久?!俺惺芰俗屗麩o法忍受、一旦疏散就可能客死他鄉(xiāng)的痛苦”,,最終選擇自殺,。
“對(孩子的)爺爺來說,疏散令無異于告訴他去死,,”死者的兒媳美惠子在法官宣判后說,,“我們靠大家支持贏得了(補償),,我會去(孩子)爺爺墓前告訴他這一消息?!?/p>
共同社報道,,2014年和2015年類似訴訟中,福島地方法院都判定東電敗訴,,裁定這家核電站運營商向原告支付補償金,。(閆潔)【新華社微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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