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tǒng)李明博23日在首都首爾一家法院出庭,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樸槿惠后韓國第四名接受司法審理的前總統(tǒng),。
這是他被捕兩個多月以來首次公開露面。李明博受到16項罪名指控,,包括收受賄賂,、非法挪用資金和濫用職權(quán),。
當?shù)貢r間23日下午13時左右,,李明博在警衛(wèi)人員護送下抵達位于瑞草區(qū)的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他沒有穿囚服,而是身穿深色西裝和白色襯衫,,手中拿著一個信封,。韓國媒體推測,信封內(nèi)可能裝有他準備在法庭宣讀的證明,。與被捕前相比,,李明博看似略微消瘦。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說,,由于案情關(guān)系重大,,民眾關(guān)注度高,允許媒體記者在開庭前幾分鐘拍攝,。
去年5月23日,,前總統(tǒng)樸槿惠因“親信干政”案首次出庭受審,與李明博的受審場所一樣,,為首爾中央地方法院417號大法庭,。5月23日是另一名前總統(tǒng)盧武鉉的忌日。
李明博現(xiàn)年76歲,,2008年至2013年出任總統(tǒng),。他3月22日深夜被捕,次日凌晨被收押在首爾東部看守所一間單人囚室,。
檢方指控,,他自2007年年底當選總統(tǒng)至2012年涉嫌受賄大約110億韓元(約合6500萬元人民幣),包括收受韓國國家情報院7億韓元(413萬元人民幣)“供奉”,,收受三星電子公司585萬美元(3729萬元人民幣)用于支付汽車零件制造商DAS在美國的律師費,。
檢方指認李明博是DAS公司幕后老板,涉嫌從這家企業(yè)盜用350億韓元(2.1億元人民幣),,用于政治活動和私人目的,。
檢方同時指控李明博收受友利金融控股公司前會長李八成22.5億韓元(1300萬元人民幣)賄賂;收受高速公路休息站運營商大寶集團5億韓元(300萬元人民幣)賄賂,;收受前議員金昭南(音譯)4億韓元(240萬元人民幣)賄賂,。
其他罪名包括逃稅、濫用職權(quán),、非法藏匿文件和違反選舉法,。
李明博否認絕大多數(shù)指控,三次拒絕檢方審訊人員前往看守所訊問,,指認針對他的調(diào)查是“政治報復(fù)”,。
他承認的事實包括,,曾由青瓦臺前室長金喜中經(jīng)手從國家情報院前院長元世勛處收受10萬美元(63.8萬元人民幣),但沒有提及這筆“特殊經(jīng)費”的用途,;承認將長兄李相恩的售地款用于私宅建造,,但他主張那只是借款。(張旌)(新華社專特稿)
李明博否認檢方指控原標題:李明博否認指控 涉案金額超100億韓元到底是不是真的?在接受韓國檢方長達21小時的調(diào)查后,,前總統(tǒng)李明博凌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