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wǎng)10月17日電 據(jù)韓聯(lián)社17日報道,韓國濟州地方法院當天判定韓某違反性暴力犯罪法,判處其5年監(jiān)禁,,并接受40個小時的性暴力治療項目,。
韓某今年47歲,是濟州市一家餐廳的經(jīng)理,。受害人A某22歲,,是該餐廳的中國籍女員工。今年3月19日晚上10點40分,,韓某開車將A某載至一家旅店后,,對其實施強奸。
噩夢這才剛剛拉開序幕,。到了3月21日和22日,,韓某又連續(xù)兩天闖入A某的住所,對其脅迫并實施強奸,。
據(jù)悉,,韓某作案時曾使用兇器威脅反抗的受害人,還在22日用手機拍下了作案畫面作為要挾,。
韓某被告上了法庭,,不過他在受審時堅決否認嫌疑,“當時我和A某是情侶,,發(fā)生關系也是理所當然的,。”
法院駁回了韓某的主張,。法官說,,通過查證被告人與受害人來往的短信,不論是聊天內(nèi)容還是昵稱,,都很難說是情侶關系,。而且,兩人連一張合影都沒有,,因此被告人的主張不成立,。
對于受害人的主張,,法官則表示“并無矛盾和不合理之處”。而且,,也沒有發(fā)現(xiàn)受害人偽造事實誣告被告的證據(jù),。因此,受害人的陳述可信度高,。
最后,,法院判處韓某5年監(jiān)禁,并接受40個小時的性暴力治療項目,。不過,,報道說,因為韓某沒有性暴力犯罪前科,,再加上受害人并非“不特定的第三方”,,所以沒有公開其個人信息,也沒有對其限制就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