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東京3月14日電(記者姜俏梅 王可佳)針對因東京電力公司(東電)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主動到千葉縣避難的19人提出的集體訴訟,千葉地方法院14日作出判決,,否認國家負有責任,,駁回原告關于國家賠償?shù)囊蟆?/p>
來自6戶人家的這19人向千葉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國家和東電共計賠償近2.5億日元(1美元約合111.03日元)損失費,。原告方在訴訟書中說,,福島縣避難區(qū)域劃定不合理,,對居住在避難區(qū)域外的人賠償額度過低,他們要求賠償每人1300萬日元,。
千葉地方法院14日判決東電賠償原告中的9人共計500多萬日元,,但不承認國家有責任,駁回原告國家賠償訴訟請求,。
原告方律師團當天發(fā)表聲明,,表示對千葉地方法院否認國家核事故責任、駁回半數(shù)以上被告賠償請求的判決感到“極為遺憾且無法接受”,。
據(jù)日本媒體報道,,近兩年來,日本全國的福島核事故避難者類似集體訴訟有9起已判決,,其中7起訴訟要求同時追究國家和東電的賠償責任,。這次判決是相關集體訴訟中第二起否認國家責任的判決,其余5起判決均承認國家負有責任,。
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北部海域發(fā)生9.0級地震并引發(fā)特大海嘯,,共造成約1.6萬人遇難,2533人失蹤,。受地震,、海嘯雙重影響,福島第一核電站大量放射性物質泄漏,,導致發(fā)生自蘇聯(lián)切爾諾貝利核事故之后最嚴重的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