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吉隆坡4月3日電(記者林昊 郁瑋)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院3日開始審理前總理納吉布被控背信,、濫用權(quán)力和洗錢的有關(guān)案件,。
當天,法庭就納吉布受到的共7項涉及背信、濫用權(quán)力和洗錢指控進行了審理。納吉布被指控在涉及國家投資基金“一個馬來西亞發(fā)展公司”(“一馬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的交易中謀利4200萬林吉特(約合1030萬美元)。納吉布去年7月首次受到指控,現(xiàn)階段所受指控已累計超過40項,但他均予以否認,。
馬來西亞總檢察長湯米·托馬斯代表檢方陳詞。他介紹了對納吉布的指控,,并表示檢方的責任是證明對被告的指控成立,。隨后,法庭傳喚一名證人提供證詞,。法官確定下一個庭審日期為4月15日,。
法庭原定今年2月開始審理此案,但納吉布及其辯護團隊之前多次就審理程序等問題提出上訴,,導(dǎo)致庭審日期拖延,。
納吉布2009年擔任總理后設(shè)立名為“一馬公司”的國家投資基金。他任總理期間,,有媒體稱“一馬公司”中有數(shù)十億美元去向不明,,其中部分流入納吉布的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