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袒之三,,是在“以土地換和平”原則問題上,。按照該原則,以色列歸還巴勒斯坦被占領土,,巴勒斯坦對以作出和平承諾,。內(nèi)塔尼亞胡當選以色列總理后,一改“以土地換和平”的原則,,提出“以安全換和平”,,強調(diào)巴勒斯坦只有先保證以色列的安全,才能指望實現(xiàn)巴以和平,。美國“中東和平新計劃”明顯支持內(nèi)塔尼亞胡的“以安全換和平”的原則,,盡管這一計劃認可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但要求其實現(xiàn)“非軍事化”,,不能保留軍隊或重型武器,;盡管這一計劃將巴勒斯坦國領土面積擴大至目前巴方實際控制面積的兩倍,但“分給”巴方的領土在以色列與埃及西奈半島交界處的內(nèi)蓋夫沙漠中,,十分貧瘠,。
偏袒之四,是把巴勒斯坦撇除在外,。美國方面是在會見以色列總理內(nèi)塔尼亞胡和反對派陣營藍白黨領導人甘茨時,,公布醞釀已久的“中東和平新計劃”的,巴勒斯坦的代表沒有被邀請在場,。在沒有巴以問題關鍵方巴勒斯坦參與的情況下,,美方主導、美以攜手公布方案,,顯然有失公正,。
所謂“中東和平新計劃”一邊倒地偏袒以色列,,漠視巴方核心訴求和重大關切。正如美國《洛杉磯時報》所指出,,該方案“幾乎給予以色列它想要的一切”,。因此,方案一出爐即遭到巴勒斯坦方面堅決抵制,,許多中東國家也表示反對,。聯(lián)合國日前表示,將繼續(xù)支持建立以1967年邊界為基礎,、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擁有完全主權的巴勒斯坦國的“兩國方案”。
表面上,,美國聲稱致力于推進巴以和平,,而其所作所為恰恰破壞了巴以達成解決方案的基礎?!笆兰o協(xié)議”不過是美以政客出于國內(nèi)政治需要推出的應景之作,,非但不能從實質(zhì)上解決巴以問題,反而可能成為中東和平的新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