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涉及國家安全的立法主要分為幾個部分:一是反恐相關立法,二是憲法保衛(wèi)法,,三是刑法中涉及反恐及國家安全的相關條款,。其中,反恐相關立法是國家安全立法的核心部分,,并在“9·11”事件后發(fā)生了一系列變化,,清晰地展示了德國反恐相關立法發(fā)展的脈絡。
在“9·11”事件之前,,德國的反恐法律并不多,,其中最重要的當屬1976年增補至《刑法》的第129條(組建恐怖主義組織罪),這是戰(zhàn)后德國第一次將“恐怖主義組織”作為一個法律概念提出,。當時,,德國國內正在審判極端組織“紅軍旅”,該組織在德國制造了一系列恐怖襲擊,,迫使德國政府在戰(zhàn)后開始認真考慮如何針對恐怖主義開展立法工作,。
“9·11”事件之后,德國進行了一系列涉及反恐和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且這一進程持續(xù)至今,。當時,最重要的增補內容是將刑法第129條“組建恐怖主義組織罪”的范圍擴大至“支持境外恐怖主義組織”,,正式將境外恐怖組織納入德國刑法管轄范圍,。同時,德國還對《團體法》作了修訂,,取消了其中的“宗教特權條款”,,并規(guī)定如果宗教組織的目的或活動違反刑法相關規(guī)定,德國內政部或州政府有關部門將有權取締該組織,。
隨后,,德國又繼續(xù)通過立法擴大國家安全機關在反恐中的權限和職能。例如,,德國憲法保衛(wèi)局有權要求電信、銀行,、郵政等部門延長保存?zhèn)€人相關信息年限,,德國聯邦刑警局則獲得了更多獲取個人信息的權限,。原本具有時效的相關條款也多次被延長,。
“9·11”事件后,,國際恐怖主義勢力在歐洲的活動加劇,西班牙,、英國等國家發(fā)生了惡性恐怖襲擊事件。盡管德國本土沒有遭到恐怖主義襲擊,,但德國政府仍決心繼續(xù)擴大并加快反恐立法進程,。
2004年,,德國頒布了新的《移民法》。其中,,規(guī)定德國政府有權將存在恐怖主義嫌疑的移民驅逐出境,,從而防止這些人定居德國后在境內從事恐怖主義活動,。
2008年,德國公布了《聯邦刑警局預防國際恐怖主義活動法》,,通過此法德國聯邦刑警局被賦予更多預防性處置恐怖主義威脅的權力,。緊接著,2009年德國對刑法作出增補,,對以實施恐怖襲擊為目的的恐怖主義培訓活動實施最高可達10年的有期徒刑。(謝 飛)
一段時間以來,,非洲薩赫勒地區(qū)的反恐行動取得積極進展。法國國防部長帕利6月5日宣布,,法軍3日在馬里北部的一次軍事行動中,,擊斃了“基地”組織北非分支“伊斯蘭馬格里布基地組織”頭目
原標題:被指煽動暴力,,美國抗議活動的極右分子遭反恐部隊逮捕據法新社報道,在黑人弗洛伊德之死引發(fā)的抗議活動中,,美國三名極右翼極端分子被反恐部隊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