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島堅一認為,,妥善的處理方式是把經(jīng)ALPS處理的核污染水繼續(xù)儲存在儲水罐中,,氚的半衰期約是12.3年,經(jīng)過120多年后,,核污染水中的氚含量就能衰減到目前的千分之一以下,。或使用砂漿封存后掩埋到地下,,同樣等到100多年后再考慮進一步處理方法,。
他說,上述方法具有可操作性,,成本也不是特別高,。更重要的是,東京電力公司作為當事方,,并沒有資格根據(jù)花費多少來選擇處理方式,,而應履行最大限度減少對環(huán)境和人類影響的義務。
國際原子能機構工作組對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計劃的評估尚未得出最終結論,。大島堅一表示,,國際原子能機構僅對東京電力公司提出的排海計劃進行評估,至于核污染水一旦排入海洋將對海洋生態(tài)系統(tǒng)產(chǎn)生哪些長期影響,,國際原子能機構也不能準確掌握,,因為沒有先例可借鑒。全球海洋是連通的,,關于放射性物質對海洋生態(tài)系統(tǒng)和人類生活的長期影響,,目前還缺乏相關評估。因此,,無論國際原子能機構評估結果如何,,都不代表排海計劃是正當?shù)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