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審,、二審中,成賢娥的性交易罪都被判成立,,還被處罰200萬元的韓幣,。
但在三審時卻來了個大逆轉,最后法官認為當時成賢娥和前夫正處于離婚階段,,所以有可能將企業(yè)人士當作交往對向,,收的錢算是禮物。
經(jīng)歷了長達2年零6個月的審判,,成賢娥在2016年上半年最終被判無罪,。
在這期間,她公司的老總姜某又卷入了跨國賣淫丑聞,。
姜某被指15年5月涉嫌在美國洛杉磯收取2200萬韓元費用(約11.7萬元人民幣),中介1名女演員,、1名練習生和客戶玩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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