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陳祎娟在內(nèi),近日,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wǎng)站集中公布了40名到案“百名紅通人員”的后續(xù)情況。
《法制日報》記者根據(jù)公布的信息統(tǒng)計,其中18人已經(jīng)結案,包括已作出判決的15名,作出不起訴決定的兩名,撤案1名。
在結案的18人中,9人屬于被勸返或投案自首,8人屬于被緝捕歸案,1人死亡,。被勸返或投案自首的9人,6人(牛麗英,、楊立虎,、陳祎娟,、曾凡奇、云健,、閆永明)被適用緩刑,1人(張大偉)免于起訴,兩名(朱振宇,、張麗萍)被不起訴。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這體現(xiàn)了我國追逃追贓工作寬嚴相濟的政策,也就是對投案自首的依法寬大處理,對勸返的依法從輕減輕處罰,。
杜治洲說:“這還體現(xiàn)出我國反腐敗的法治原則,即對外逃人員實行依法審判,。”
緝捕歸案者最重判無期
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wǎng)站在披露了追逃陳祎娟詳情的同時,還披露了追逃“百名紅通人員”孫新的過程,。
孫新是被緝捕歸案的8名“百名紅通人員”之一,。
外逃前,孫新是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計劃財務處的一名出納。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間,孫新利用職務便利,將單位公款共計人民幣2200余萬元轉入其控制的個人證券賬戶,。
2008年10月,眼看事情敗露,孫新攜帶公款57.32萬元外逃至泰國,。
孫新外逃后,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孫新立案偵查,。2009年7月14日,公安機關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fā)布紅色通緝令。
2015年4月,我國公開曝光“百名紅通人員”,北京地區(qū)有7名,孫新正是其中之一,。
一個月后,中央追逃辦轉給北京市追逃辦一條重要線索,有舉報者反映,在柬埔寨金邊有一名中國人,與潛逃至泰國的孫新十分相像,。在中央追逃辦統(tǒng)一部署下,北京市啟動追逃程序。2015年6月8日,孫新被從柬埔寨押解回國,。
2016年7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兩罪并罰,判處孫新有期徒刑14年6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8名被緝捕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中,李華波、付耀波,、張清曌3人獲刑最重,均被判處無期徒刑;孫新和趙汝恒均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戴學民,、錢增德、裴健強獲刑最輕,均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杜治洲認為,根據(jù)我國追逃追贓寬嚴相濟政策,對緝捕歸案的從重處罰,審判機關對上述8人的判決,正是對追逃追贓寬嚴相濟政策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