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余年隱秘貪腐路終到頭
將10年前受賄的土地過戶到兒子名下
文昌市住建局原局長符史文受賄180萬元獲刑5年半
已經(jīng)過戶到兒子名下的土地及100多萬的受賄款,,文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原局長符史文(男,,現(xiàn)年54歲,文昌人)的貪腐之路走了10多年,。
2015年11月,,符史文收受部分賄賂款的線索被掌握,,隨著調(diào)查的鋪開,,符史文受賄16人180萬余元的犯罪事實逐漸清晰,。近日,經(jīng)省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符史文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60萬元。
□南國都市報記者 何慧蓉 通訊員 韓俊 李興華
以兒子名義收受一塊土地
2013年8月,,符史文的兒子去辦理了一宗土地過戶的手續(xù),。在他沒有支付任何土地購買款的情況下,,得到了文城鎮(zhèn)一家酒店旁一塊175平方米的土地,。
這塊土地是多年前工程承包商吳某某送給符史文的。吳某某與符史文相識于1993年,。2004年12月,,在時任文昌市國土局副局長符史文提供信息下,吳某某購買了文昌市的四宗商住地,。當時,,吳某某就告訴符史文,其中一塊用26萬多元買下的土地,,是為符史文準備的,。當時符史文不方便過戶,這塊土地便一直在吳某某兒子的名下,。
送地的舉動讓符史文與吳某某合作更加“密切”,。之后,符史文從政路上的工程,,吳某某總能拿到一些,,心存感激之下,,吳某某又先后多次給符史文送了15萬元現(xiàn)金。時間到了2013年,,因為聽說吳某某手頭緊,,符史文擔心吳某某把送給他的那塊土地賣了,便提出過戶,。之后,,這塊土地便由吳某某兒子名下過戶到了符史文兒子名下。
10余年收受工程商百萬好處費
2010年年底,,符史文將龍樓安置房統(tǒng)建工程,、龍樓特色小鎮(zhèn)改造的一些招標信息告訴工程商黃某某。之后,,黃某某掛靠一家公司拿到了該工程,。因為符史文在工程監(jiān)管、進度款審批撥付等方面對黃某某頗為關照,,黃某某便先后給符史文送了20萬元表示感激,。因為符史文對工程承包商們的“關照”,工程承包商們也“投桃報李”,,在符史文的妻子因病在廣州治療期間,,一些工程承包商甚至遠赴廣州,給符史文送去“慰問金”,。
符史文長達10余年的貪腐一直未能被發(fā)現(xiàn),,與其受賄方式的隱秘不無關系。2010年,,想要與符史文搞好關系,,工程商符某約符史文喝茶,在喝茶準備離開時,,符某在酒店前臺留下了用黑色塑料紙袋裝著的“營養(yǎng)品”,,讓符史文去取。所謂的“營養(yǎng)品”,,其實是10萬元現(xiàn)金,。這種收錢方式,多次出現(xiàn)在符史文的受賄路上,。
經(jīng)查,,除了用兒子名義收受那塊土地外,符史文還收受了150多萬元現(xiàn)金,。
土地被沒收贓款繼續(xù)追繳
省檢一分院認為,,符史文在擔任文昌國土局副局長、文城鎮(zhèn)鎮(zhèn)長、鋪前鎮(zhèn)鎮(zhèn)委書記,、文昌住建局局長期間,,收受吳某寬等16人財物共計180萬余元,用于個人開支,,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4年,符史文向海南省紀委賬戶退繳贓款20.7萬元,。2015年,,檢察機關發(fā)現(xiàn)符史文涉嫌受賄線索,隨后對其立案偵查,。符史文到案后,,如實供述了其收受吳某寬等人土地及150多萬元現(xiàn)金的犯罪事實。
經(jīng)省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省一中院以受賄罪判處符史文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60萬元。其退贓的20.7萬元予以沒收,,非法收受的已經(jīng)過戶到其兒子名下的土地予以沒收,,拍賣所得款項上繳國庫,并對符史文未退贓的133.3萬元繼續(xù)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