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梅艷芳的蠟像,,仿佛過去就在今天。梅艷芳去世后留下巨額財產,,梅艷芳母親覃美金每月獲7萬元生活費,,170萬元給4名外甥侄女做讀書基金,好友劉培基獲贈兩幢物業(yè),。余下財產在梅艷芳媽媽百年后捐給佛學會,。而梅媽最愛的大兒子卻分文未得,這不禁讓梅媽氣憤難當,,故梅媽向法院提起訴訟,。遺產糾紛案由此拉開序幕。
因擔心嗜賭成性的老母親在自己離世之后生活無所依,,便每月支付7萬元贍養(yǎng)費給覃美金。但是花錢大手大腳的梅母習慣揮霍無度,。很快便花光了女兒留給自己的積蓄,,還欠下不少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