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wǎng)6月23日電 好心幫助親戚辦理喪事,卻由于點燃“路燈”時粗心大意,,結(jié)果造成同時幫忙的人員一死三傷。6月20日,,經(jīng)河南省唐河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該縣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處胡華春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3月1日,,唐河縣湖陽鎮(zhèn)村民胡某因病亡故,作為親戚的胡華春得知消息后,,趕來幫忙辦理喪事,。出殯的時候,當?shù)赜幸环N風俗叫點火把送路,,即將棉布柴草綁在木把上,,浸泡柴油后點燃,,稱為“路燈”,在送葬時高舉,,照亮通往前方的路,。胡華春幫忙點燃“路燈”,由于粗心,,違反用油常識,,將桶裝的柴油直接潑灑到燃燒的火把上,引發(fā)柴油桶內(nèi)油氣混合物爆燃,,致使持火把的4人被燒傷,,其中1人在被送往醫(yī)院搶救無效后死亡。
(原標題:男子喪事上幫忙點"路燈" 操作不當致一死三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