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悉,這名委托夫妻兩帶物品回國的人為林XX,,華人,。此人為夫妻倆的朋友,,他委托吳女士在回國時,,把兩個裝有【紅酒】的行李箱一同帶回國。作為報酬,,林XX支付給吳女士3200元人民幣幫忙費,。
由于對這兩箱【紅酒】并未產(chǎn)生懷疑,,加上有錢可賺,,夫妻二人于是就答應下來。哪曾想,,輕輕松松捎物回國賺錢的好事沒等來,,竟然直接被作為刑事案犯立案偵查!真是欲哭無淚,!
眾所周知,,中國對于毒品案件處罰力度非常強硬,。而由于本案涉及攜毒量大,案情嚴重,,當事人吳女士可能面臨最高刑罰一一死刑,!
為了賺3200元捎帶費,卻變成了攜毒的案犯,,這對中國夫妻真是腸子都悔青了,!
更早以前,在2013年8月20日,,一名香港男性:黃某,,65歲,在乘坐從巴西圣保羅中轉(zhuǎn)北京,,打算在北京登機返港之際,,在北京首度機場過安檢時,被查出所攜帶的兩個行李箱中的其中一個里,,藏有重達12.02千克的可卡因,,而另一個拉桿箱里藏可卡因11.878千克。共計24公斤可卡因,,黃某人被當場作為刑事重犯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