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被很多人質疑為何這時發(fā)聲,李雨桐反駁稱“當我知道他和高磊鑫重新在一起時,,該讓我如何理解,?那曾經賠給高的錢,現(xiàn)在是不是成為我送給你們的嫁妝呢,?”最后李雨桐表示:”揭開心口的傷疤還是挺痛的,,寫到這里我也挺解氣的,今天先這樣吧,,明天再繼續(xù),。“
對于李雨桐的爆料,,不少網友質疑其要發(fā)新歌了蹭熱度,,而且沒有證據(jù)、爆料時間線混亂,。對此,,李雨桐好友,網紅張大奕和灣灣發(fā)聲力挺,。有網友稱李雨桐當初和薛之謙火鍋店的合伙人有一腿,,在薛之謙離婚前還有個韓國男朋友,張大奕回復:“這個韓國男朋友,,是umi和薛分手很久后談的男朋友,,我們都知道的?!睘碁硠t反擊道:“怎么招,,分手了都2年了還不能之后找男朋友?奇怪,?!?/p>
還有網友查到李雨桐與前經紀公司解約的官司里,判決書里明確提到,,李雨桐只是在薛之謙網店里擔任模特,,薛之謙作為老板,每個月支付報酬,,并非她所自稱的合伙人,。
李雨桐原文:
2012年,我和薛之謙一起開了一間淘寶店,,相信很多人知道,,叫做UUJULY,因為我和他都是7月生,便取了這個名字,。
起初合作是薛之謙向我提出的,簽了10年合約,,兩人各占百分之50的股份,。
起初我們是非常單純的合作伙伴,當時對他的感情狀態(tài)并不太關心,,只在一起工作的時候隱隱知道他和一個L姓女藝人在一起,,而高磊鑫則是前任。隨著UUJULY發(fā)展的越來越好,,我們在一起工作的時間也越來越多,。突然有一天薛來和我表白,說他已經深深地愛上我,,但是不能跟我在一起,,因為高磊鑫已經懷了他的孩子,并要求薛之謙和她結婚,。我當時覺得他一邊說愛我一邊說不能在一起,,那何必說出口呢?我很生氣也很莫名,,因為那時我意識到可能自己也喜歡上了他,,但我的理性告訴我,我不能和這個人在一起,。
緊接著薛去北京出差,,這個事情也就當沒有發(fā)生過。
一周后薛突然電話和我說,,高磊鑫說她流產了,,薛就懷疑是被騙了,和她提出離婚,。高便索要了1000萬離婚費,,否則就要爆料。
他聽到這個答復之后,,對我說,,自己已經對高連百分之一的感情都不剩了,并表達要和我在一起,,決定要離婚,,希望我和他一起承擔這1000萬。
當下那個情景就像是我如果不同意就會被定義成一個只認錢不認情,,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人,。當時UUJULY經營的不錯,他表示兩個人努力下,半年就可以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