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下車后,、上車前
第一個動作就是掏煙的小伙伴們注意了,!
這些地方以后都不能抽煙了哦~
{未成年人“保護欄”拓寬?}
學校周邊100米內不得售煙
深圳市控煙辦曾在2017年隨機抽取了全市72所中小學校和職業(yè)學校作為調查對象,結果顯示,,93%的學校周邊100米內設有煙草銷售點,。
在多次校園周邊控煙行動中,控煙督查隊也發(fā)現校園周邊有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
2018年,,坪山一店主因向未成年人售煙,吃了張3萬元的罰單,,這也是全國首張針對向未成年人售煙的罰單,。
此次《修訂征求意見稿》加大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新增一項規(guī)定——
在幼兒園,、中小學校,、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周邊100米內不得銷售煙草制品,。否則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3萬元罰款。
下面這項處罰
則是和各位抽煙的小伙伴更加息息相關
個人處罰更直接
不用勸阻,,直接罰,!
去年9月份,在龍崗某寫字樓,,執(zhí)法人員發(fā)現有人在電梯間內吸煙,,在開具罰單時,該吸煙者是直呼委屈,,聲稱自己無辜——
我剛才點煙的時候,,你怎么不提醒我?
根據現行《控煙條例》,,在禁煙場所吸煙且不聽場所經營者,、管理者勸阻的,將處以罰款50至500元,??墒?,在執(zhí)法過程中,執(zhí)法人員發(fā)現,,也有煙民以“未經勸阻”為理由逃避處罰,,執(zhí)法人員離開后,他卻依舊燃起卷煙,。
為此,,《修訂征求意見稿》刪除了“經營者、管理者勸阻”作為違法處罰的必要條件,,只要在禁煙場所吸煙,,執(zhí)法人員即可處50元罰款并當場收繳;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有阻礙執(zhí)法等情形的,處500元罰款,。
#請轉發(fā)給你身邊抽煙的小伙伴#
還在吸煙的你,!
為了自己,為了家人,,為了他人
是否考慮把煙戒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