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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分局破獲一起非法組織,、容留未成年少女賣淫案,江西宜春10名少女被騙到西寧并被強迫賣淫,。目前,,警方已抓獲4名犯罪嫌疑人,,解救5名未成年少女,正在追捕另外1名在逃嫌疑人,。
□事件
父親從宜春到西寧報案
10月23日早晨,,一名身穿黑色夾克的男子走進(jìn)勝利路派出所。男子對值班民警說,,今年3月份,,他14歲的女兒到西寧海晏路一家火鍋店打工后失去了聯(lián)系,和女兒一起過來的其他幾個女孩也失去了聯(lián)系,,家長懷疑是被拐騙或者被控制了,。
接到報警后,城西公安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安排民警對相關(guān)情況展開偵查,。
走訪過程中,有知情市民告訴專案組民警,,海晏路一小區(qū)內(nèi)經(jīng)常有幾名外地口音的小女孩出入,。
專案組民警摸排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西川南路,、海晏路附近的小區(qū),,出入的多名年輕女子外貌和口音與報案人所說相似。獲得這一線索后,,專案組民警在當(dāng)天中午對可疑人員實施抓捕,,共抓獲4名犯罪嫌疑人,5名未成年少女獲得解救,。
少女被誘騙脅迫從事賣淫
訊問中民警得知,,這是一個非法組織未成年少女賣淫的犯罪團(tuán)伙,其中主犯三人,,任某,、陳某、歐陽,,從犯兩人,,分別是張某、譚某,。歐陽和張某為江西人,,另外三人為重慶人,。
犯罪嫌疑人陳某、任某早就認(rèn)識,,今年年初,,他們認(rèn)識了江西籍的歐陽,由于沒有固定收入,,無所事事的幾人決定想辦法撈一筆,,便商定從歐陽的老家誘騙一些少女前往西寧賣淫,從中獲利,。
今年3月至今,,歐陽等人在江西宜春溜冰場等娛樂場所,以打工的名義先后4次共誘騙10名少女來到西寧,,脅迫這些未成年少女從事賣淫活動,。這些被誘騙的少女年齡最小的12歲,最大的也只有17歲,,年齡大多在十四五歲,。此前,有5人已經(jīng)回到老家,。
□案情
不聽話女孩被罰跪泥人
這些女孩來到西寧后,,歐陽等人便原形畢露,要求她們必須與客人發(fā)生關(guān)系,,遭到拒絕后,,這些人取出棍子和錘子威脅,不干就把她們打死,。就這樣,,這些女孩在歐陽等人的監(jiān)視下被迫賣淫,每天進(jìn)出都有人看著她們,,就是外出接客,也有人跟在后面盯著,。
有些女孩不聽話,,任某、陳某,、歐陽還讓其跪在小泥人上不許下來,。民警解救時,有一個小泥人已經(jīng)被跪斷,。為了讓這些少女乖乖聽從指揮,,犯罪嫌疑人還讓女孩簽訂內(nèi)容為“由于我上次犯了錯誤,今后一定悔改,,保證以后愿意受陳哥,、任哥的處罰”的保證書后,,將保證書懸掛在少女的住處。
12歲女孩接客30余次
警方在現(xiàn)場搜查時,,發(fā)現(xiàn)了犯罪嫌疑人的賬本,。賬本中顯示,17歲的花花是這些少女中接客次數(shù)最多的,,半年時間花花已經(jīng)在陳某等人的脅迫下接客40余次,,接客最少的則是10月8日被陳某等人誘騙而來的15歲少女月月,而12歲的依依則有過30余次接客記錄,。
犯罪嫌疑人通過社交軟件在網(wǎng)絡(luò)上大肆發(fā)布招嫖信息,,在網(wǎng)絡(luò)上與嫖客商定好價錢后,便提供少女照片供嫖客選擇,,并通知嫖客地點,,這些少女賣淫所得的錢物,大多被嫌疑人拿走,,小女孩要買什么需要錢的話,,得給犯罪嫌疑人寫下欠條,才能獲得一些錢財購買物品,。
受害女孩寫心情日記
在警方查獲的資料中,,有被騙女孩的日記。附其中一篇日記:
街道冷得讓人無所適從
別癡心妄想,,我們的心臟受不了太多打擊
別把自己太當(dāng)回事,,可能在別人眼里你是那么的多余相信別人就是讓別人有傷害你的機會,歲月如梭
我以為努力就可以,,這世界太無奈,,傷多了就不在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