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南京11月25日電(朱志庚)25日上午,,記者從江蘇省徐州市豐縣順河法院獲悉,有關該縣順河法院法官在給情婦的保證書上蓋公章一事,,已經(jīng)介入調查,,將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24日,,有媒體報道,徐州豐縣順河法院一位法官黃濤在七份時間跨度長達五年的保證書中,,向其情人劉英(化名)作出多種承諾,,包括:“非常愛你,不再欺騙你,,把你的話當最高指示,2015年五一后辦理離婚”,。
保證書上除按有指印外,,還加蓋有“豐縣人民法院順河法庭”的公章,而據(jù)媒體報道,,這位黃濤法官還曾經(jīng)榮獲過江蘇省優(yōu)秀法官稱號,。
據(jù)豐縣順河法院25日通報,24日黃濤就其違紀情況已向院領導報告并作出書面檢查。當日中午,,該院黨組立即召開黨組會,,作出對其暫停執(zhí)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的決定,,并向豐縣紀委作了報告,。昨天下午,豐縣紀委已開始對該事件進行調查,。順河法院將根據(jù)豐縣紀委的調查結論,,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