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鄭羽佳)有智能障礙的先天聾啞男子陳再進,,因沒錢吃飯喝酒,,手持木棍將兩名流浪漢打死,翻找財物后離去,。去年8月,,陳再進因涉嫌搶劫罪在市二中院受審(本報去年8月12日報道)。昨天記者獲悉,,市二中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陳再進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陳再進是通州區(qū)張家灣鎮(zhèn)村民,,聾啞人,智力發(fā)育水平明顯低于常人,。陳再進曾因盜竊罪,、搶劫罪兩次被判刑,2013年7月29日刑滿釋放,。
檢方指控,,2013年12月,,陳再進在東城區(qū)天橋南大街自然博物館南側(cè)地下通道內(nèi),持事先準備好的木棍,,多次擊打在通道內(nèi)露宿的李某,,致其顱腦損傷死亡。僅一個多小時后,,陳再進又來到西城區(qū)宣武門西大街129號南側(cè)地下通道內(nèi),,用木棍擊打在通道內(nèi)露宿的一無名男子頭面部數(shù)下,致其顱腦損傷死亡,。陳再進翻找了兩名被害人財物后離去,。
保潔員發(fā)現(xiàn)兩名被害人后報案,警方于當日將陳再進抓獲,。
去年8月11日,,陳再進因涉嫌搶劫罪在市二中院受審,法庭為其配備了一名手語翻譯,。
陳再進稱,,他不認識兩名被害人,是因為沒錢才去搶劫,?!拔蚁牒绕【疲氤匝蛉獯?,我兜里沒有錢”,,陳再進在公安機關供述稱,案發(fā)當晚不知道幾點,,他騎自行車看到路邊有很多樹,,樹下有護著樹的木棍。他撿了一根進入兩個地下通道,,打了躺在地上的人,,然后翻找了錢。
陳再進父親稱,,陳再進從小不聽話,,“說多了就用頭撞墻,打咬自己”,。從1995年開始,,陳再進總往外跑,偶爾回家兩天,。2010年到2013年,,陳再進失蹤了3年,經(jīng)海淀公安分局通知,,才知道陳再進坐牢了,。
法院審理認為,,陳再進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致兩人死亡,,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犯罪后果特別嚴重,,已構(gòu)成搶劫罪,。陳再進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5年內(nèi),再犯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當從重處罰,。
鑒于陳再進系聾啞人,,實施違法行為時受智能障礙影響,辨認,、控制能力削弱,,且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依法對陳再進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