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晚報訊(通訊員丁婕金鳳 記者許沛潔)因玩賭博機借款百萬,,捕前系七里河區(qū)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八中隊隊員的周某某為償還借款,,編造各種理由騙款442萬余元。7月12日,,蘭州中院一審以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判處周某某有期徒刑16年,并處罰金70000元,。
周某某出生于1987年,。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周某某以開設小額貸款公司為由,承諾支付高額利息,,向同事白某借款80萬元。雖然事后周某某通過銀行轉賬還款22.1萬元,,現金還款12萬元,,但是剩余45.9萬元拒不歸還,無奈之下白某向公安機關報案,。2014年2月25日,,涉嫌詐騙的周某某被刑事拘留。歸案后的周某某供述,,其因玩賭博機借款145萬,,父母還款85萬,剩余欠款不敢告訴家人,。為償還欠款,,周某某承諾支付高額利息四處借債,同時用借款放貸,,但借的利息高于放貸利息,。
經查,從2012年1月至2014年1月,,周某某虛構其經營酒店,、經營小額貸款公司的事實,承諾支付高額利息,,利用出具借條,、以假房產證抵押等方式作案17起,騙取被害人364.753萬元,。2012年11月至2013年10月,,周某某偽造公司印章,利用虛構的單位與他人簽訂借款合同,,并承諾支付高額利息,,以此方式作案6起,騙取被害人77.78萬元,。
蘭州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周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50000元,;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20000元,;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6年,并處罰金7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