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猥褻多名女學生男老師一審獲刑10年)
丹鳳縣27歲編外男老師李英猛,從去年5月至今年5月一年時間里,為滿足淫欲,,多次在教室、辦公室等場所,,對多名未滿12周歲的女學生實施猥褻。近日,,丹鳳縣人民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今年6月,李英猛被批捕時,,華商報曾對此事件進行報道,,引發(fā)關注。此事也導致該小學校長被免職,,丹鳳縣也在全縣范圍內(nèi)開展師德師風教育整頓活動,。
近日,丹鳳縣法院審理認定,,李英猛在去年5月至今年5月期間,為滿足淫欲,,多次在教室,、辦公室等場所,對多名未滿12周歲的女童實施猥褻,。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且其行為惡劣,社會影響極壞,,應從重處罰,。鑒于其在案發(fā)后能主動向有關負責人投案,并如實供述其罪行,,具有自首情節(jié),,可對其從輕處罰,故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華商報記者獲悉,,一審宣判后,李英猛并未提起上訴,,但原告一方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