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薔)利用孕婦的身份進行掩護,,一女子在車站,、地鐵等公共場合扒竊,,而被警方抓獲后,,又能以在孕期或哺乳期為由取保候?qū)彙=?,該女子雖是在第三次懷孕期間被抓,,但最終沒能逃過法律處罰,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31歲的阿美(化名)是四川人,長相清秀,,在北京已經(jīng)生活多年,。一提起阿美,與她打過多次交道的民警和檢察官都會搖頭,。東城檢察院公訴部檢察官李騫說:“她10年來在北京的商場,、公交車、地鐵長期扒竊作案,,先后被抓過多次,,但基本每次都能逃避刑事打擊?!?/p>
原來阿美每次被抓時,,都處于懷孕期或哺乳期。2005年11月12日,,20歲的阿美第一次留下案底,,在西單明珠商場先后對4個人下手,偷走4部手機,,后被警察抓獲,,卻因被查出懷孕而被公安機關(guān)取保候?qū)彙?011年5月23日,阿美第二次被抓,,這次她在公交車站盜竊了兩部手機,,但又因處于懷孕期被取保候?qū)彛俅翁用摿诵塘P,。此后的2012年3月,、2013年6月,、2014年2月和6月、2015年3月和10月,,阿美都因單獨或伙同他人盜竊手機而被警方抓獲,,但每次不是處于懷孕期間,就是處于哺乳期間,,無法被看守所羈押。
“從2005年到2015年,,10年間懷孕3次,,生了兩個孩子,而今年9月出庭受審時,,她仍然處于懷孕期,。”檢察官介紹,。阿美自己交代,,她把孩子都放在老家,自己和男友在北京生活,,沒有固定生活來源,,主要以盜竊為業(yè)。
“很早就聽說過懷孕期間盜竊即使被抓也不會被處罰,,”阿美承認(rèn)主要是為了逃避處罰,,同時也可以利用孕婦的身份掩護自己行竊,因為人們不會對行動不便的孕婦產(chǎn)生防備,,她可以挺著大肚子靠近人群伺機行竊,。阿美沒有老公,現(xiàn)在的男朋友是“90”后,,也有盜竊前科,。
但懷孕并不能成為犯罪的護身符,犯罪分子終究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因阿美盜竊次數(shù)過多,,東城檢察機關(guān)沒有放過她,對她提起了公訴,。今年11月7日,,阿美因犯盜竊罪被東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
“近年來婦女利用懷孕期間實施犯罪活動的案件多有發(fā)生,她們以為懷孕就可以逃避處罰,,”檢察官李騫說,,雖然法律保護懷孕和哺乳期的婦女,,不采取羈押等強制措施,但并不意味著懷孕就可以逃避處罰,,違法犯罪的孕婦照樣會被判刑,。哺乳期滿后也會進行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