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判死緩,、在獄中服刑的4個村民的家人一直在為兒子喊冤,。 圖片來自網(wǎng)絡
2000年5月24日,江西省景德鎮(zhèn)樂平市中店村發(fā)生一起殺人案,法院認定一男一女遇害,,女被害人遭到強奸碎尸。兩年后,,4名嫌疑人相繼落網(wǎng),,并在2006年被判處死緩。2013年10月,,中店村村民方林崽因涉嫌強奸,、殺人受審,當庭供認“樂平5·24奸殺碎尸案”系其所為,。昨天,,江西高院確定將于11月30日不公開開庭再審此案。此時,,4名犯人已在監(jiān)獄服刑10年,。
京華時報記者近日從權威信源處獲悉,此案又有新證據(jù)浮出水面:物證檢驗報告顯示,,兇案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的3枚煙蒂上的DNA,,來源于方林崽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
被害者遺體始終未找到
“樂平5·24奸殺碎尸案”發(fā)生于2000年,,死者之一為江西省景德鎮(zhèn)樂平市中店村綠寶超市老板蔣澤才,。他的尸體于2000年5月24日清晨被發(fā)現(xiàn)在中店村“無天底”的田間,現(xiàn)場還有受害女子郝強帶血的發(fā)夾,、上衣,、高跟鞋等物。
中店村村民黃全正記得很清楚,,當天兒子黃志強和村里人一起去現(xiàn)場看熱鬧,。中午在岳父家吃飯,黃志強還有聲有色地分析,,這肯定是情殺,。
兩年后,黃志強和同村的方春平,、程發(fā)根,、程立和相繼被捕,他們和在逃的汪深兵一同被檢察機關指控為兇手,。
2003年7月7日,,景德鎮(zhèn)中院一審判處4名被告人死刑,。法院判決書認定,2000年5月23日晚,,黃志強等5人攜帶兇器伺機作案,。當晚11時許,他們在“無天底”田間小路上發(fā)現(xiàn)蔣澤才,、郝強,,便上前索要錢財。蔣澤才不從,,爭執(zhí)中汪深兵一刀砍在蔣頭部,,郝強見狀逃走,汪深兵便去追趕,。其余4人各持兇器朝蔣頭部,、身上亂砍,致使蔣當場死亡,。程發(fā)根從蔣身上搜出5000元,、手機等物?!半S即5人先后對郝強進行輪奸,。為滅口,程發(fā)根又找來繩子勒郝強頸部,,其余4人按住郝強,,將郝強勒死,后抬到附近樹林掩埋,。為滅跡,,次日中午,5人抽簽決定順序后依次持刀將郝強碎尸,,并將尸塊裝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處拋散,。”
由于黃志強等4人一再在庭審中集體翻供,,此案曾被檢察機關以“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為由,4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提起公訴后,,該案即引起普遍關注,前后有20多名律師參與其中,,均做無罪辯護,。景德鎮(zhèn)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4人死刑;上訴后,江西省高院認為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4人口供前后有明顯不一致之處,撤銷一審判決,,發(fā)回重審;重審后,,景德鎮(zhèn)中院仍維持原判,,4人繼續(xù)上訴。
2006年5月31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原判對4人所犯罪行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但“鑒于本案具體情況”,,改判4人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至于何為“具體情況”,,終審判決未加說明。當時,,黃全正覺得天都塌了,。但他堅信兒子不會殺人,將賣房賣地所得全部請了律師,,四處鳴冤申訴,。
至今,4人仍在監(jiān)獄服刑,。2013年6月,,汪深兵被捕,2014年被取保候?qū)彙?/p>
京華時報曾報道,,此案多名被告人有無作案時間證明,,且死者創(chuàng)口應是斧刃形成,和黃志強等人供述的亂刀砍死不符,。被告人指認的分尸,、拋尸地點也均無發(fā)現(xiàn)。此外,,黃志強等人交代了拋刀地點,,但警方?jīng)]有找到作案兇器。且案卷材料中,,黃志強等人描述兇器為“軍刺樣刀”“尺余長的刀”“差不多樣的刀”,,十分模糊。律師在辯護詞中提到,公訴機關認定被告人先是準備去嫖娼,,后因錢不夠就去看艷舞,、吃夜宵,但當時樂平已是穿單衣的季節(jié),,被告人如何攜帶“尺余長的刀”并不清晰,。
原標題:樂平碎尸疑案將開庭再審 12年后有人“自認真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