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報訊 慈溪的小圣(化名)剛大學畢業(yè),在姐夫的家具店學生意經,,平時姐夫沒少給他零用錢,,為了回報姐夫,他私自購買了設備,,專在人員密集區(qū)利用偽基站發(fā)送推銷家具的垃圾短信,。僅僅8個月時間,就已群發(fā)10余萬條信息,,為此,,小圣站上了法庭被告席。
2015年5月2日上午,,慈溪古塘派出所接110指揮中心指令稱:有人在慈溪會展中心南門口,,用非法基站群發(fā)廣告短信。
民警趕往現場后,,會展中心安保工作人員已將一名年輕男子控制,。他就是小圣,,慈溪長河人,是個90后,。小圣承認,,是自己在利用偽基站發(fā)送垃圾短信。
“從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2日期間,,他開車在慈溪,、余姚的小區(qū)、上班高峰期的十字路口等人員密集區(qū)域,,多次擅自使用事先買來的,、未取得電信設備進網許可和無線電發(fā)射設備型號核準的非法無線電通信設備(偽基站),我們查下去,,發(fā)現他一共群發(fā)某紅木家具廣告信息達10余萬條,!”民警告訴記者。
據了解,,2014年小圣剛剛從大學畢業(yè),,因為學的是營銷專業(yè),所以在自己姐夫的家具店幫幫忙,、學生意經,。
在詢問中,小圣說,,整件事都是他自己的主意。因為平時沒錢花了會時常問姐夫要,,所以他想利用“廣告短信機”來群發(fā)廣告短信,,讓姐夫的店生意好一點,自己也可以從中學點營銷方面的東西,。
昨天,,記者從慈溪法院了解到,被告人小圣違反國家規(guī)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干擾無線電通訊秩序,,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
因其到案后能如實供述,,根據其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并處罰金5000元,。
原標題:小伙感謝姐夫給零花錢 買偽基站為其店發(fā)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