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注天津大媽擺射擊攤獲刑事件
專訪“假槍真罪首案”當事人
若大媽擺射擊攤違法 做槍的廠商要不要查
獲釋后,,手持不起訴裁定書的王國其。圖據(jù)網(wǎng)絡
看到天津大媽擺氣槍攤射氣球被判的新聞,,43歲的王國其有著別樣的感觸,,因為他正是“假槍真罪第一案”的當事人。
2009年10月,,王國其在廣州一德路玩具市場賣仿真槍被警方帶走,。此后的日子里,他因“非法買賣運輸槍支”坐了四年牢,。但最終,,他被宣判無罪。2016年10月17日,,他收到了43萬余元的國家賠償,。
對于近期熱議的天津大媽擺氣槍攤射氣球被判三年半之事,王國其認為,,法律應該是為了更好地治理而設定,。如果大媽涉嫌違法,相關(guān)部門應該從源頭抓起,,取締這種槍的生產(chǎn)。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周浩杰
“販槍”18支 入獄四年終判無罪
2008年秋天,,35歲的王國其告別河北邯鄲老家,,來廣州投奔姐姐王書愛,希望能夠日后讓兩個兒子讀好書,。在此之前,,他已經(jīng)跟著村里的大人,做了20年的泥水工,。
他有不少老鄉(xiāng)在廣州一德路的玩具批發(fā)市場賣玩具,,他也加入其中,以每月1500元的價格向人租了一個攤位,,賣氣球,、賣玩具飛機。直到2009年9月,,他在別人介紹下,,才當起了“槍販”,賣起仿真槍,。“我還問別人做這個違不違法,很多人都說這是成人玩具槍,,怎么會違法呢,?”
然而,讓他沒想到的是,,僅僅經(jīng)營了一個月后,,他被警方帶走。他販賣的20支仿真槍,,有18支被鑒定為真槍,。盡管這些槍貴的只有兩三百元一支,每支賺不了50元,。
隨后,,廣州越秀區(qū)法院一審認定王國其非法買賣槍支18支。在之后數(shù)年,,王國其不斷上訴,,經(jīng)歷了二審、再審,、重審,,六年間7次審理后,刑期從10年減到4年,,最后在2016年1月底,,他拿到了越秀區(qū)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據(jù)《南方都市報》報道,,上面寫著“王國其沒有犯罪事實,,不構(gòu)成犯罪”。
原標題:專訪“假槍真罪首案”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