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訊(記者 顏斐)蘆某替他人簽收了兩個快遞包裹,,打開后明知里面是毒品,,仍放到了自己的租住處,,后被警方現(xiàn)場起獲,經(jīng)鑒定為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計1000.62克,。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蘆某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5萬元,。
今年53歲的蘆某2002年11月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5日,,因吸毒成癮被強制戒毒3個月。一審查明,,2015年11月6日,,蘆某在豐臺區(qū)奧博公寓某暫住處內(nèi)非法持有毒品,民警現(xiàn)場起獲,。經(jīng)鑒定為毒品甲基苯丙胺1000.62克,。蘆某被當場抓獲,上述毒品已被收繳,。
蘆某被抓后供述,,她和丈夫租住在涉案出租房內(nèi),樓下是一家火療店,,她在店里幫忙,。事發(fā)當天,她拆開快遞后發(fā)現(xiàn)里面是兩個包裹,裝有透明塑料保鮮膜,,里面裝著像是大粒鹽似的東西,。
之后,蘆某把快遞包裝袋扔到火療店外的垃圾桶內(nèi),,把這兩個包裹放在衣服里,,拿到出租房內(nèi)的床上并用被子蓋上?!拔矣X得不踏實,,這個東西非常像冰毒,但我從來沒見過這么多,。如果這些東西是冰毒的話,,事情應該很大。我胡思亂想了幾分鐘,,警察就來了,。”
蘆某的丈夫說,,曾到店里做過火療的張某在他那里放了一部手機,,張某曾打電話說,有送快遞的電話讓其幫著接一下,,其覺得可能是毒品,。次日上午,快遞員給張某留下的手機打電話,,其就讓快遞員把包裹送到火療店,。
蘆某當庭認罪,承認其接收快遞包裹后已意識到里面可能是毒品,。蘆某的辯護人認為,,蘆某并未出資購買毒品,只是幫助接收,,不是毒品的所有權人,。此外,她事先不知道快遞包裹中有毒品,,被抓后才知道,,主觀惡性較小。蘆某如實供述,,有認罪悔罪表現(xiàn),,建議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查明,,蘆某曾因吸食毒品被行政處罰,,民警在其住處當場搜查出毒品,,并搜出冰壺、過濾器等吸毒工具和電子秤,、分裝袋等分裝工具,。法院認為,蘆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非法持有毒品數(shù)量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鑒于蘆某如實供述,,當庭自愿認罪等,,對其從輕處罰。據(jù)此,,判處蘆某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5萬元,。
原標題:非法持有“毒快遞” 女子獲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