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央行、外匯局,、公安機關對地下錢莊的打擊,,保持著高壓狀態(tài),。一些“灰色資金”通過地下錢莊跨境流入流出,,不僅對外匯管理造成嚴重影響和沖擊,,而且嚴重擾亂國家金融資本市場秩序,,危及金融安全,。
而另外一些諸如出國留學,、境外置業(yè)等正常的資金轉移需求,在“個人5萬美元年度購匯額度”的外匯管理框架下,,在不得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等等規(guī)定之下,,非法外匯經營也在地下“瘋狂”游走,。
據廣東省公安廳和外匯局最新公開信息顯示,僅2017年以來,,破獲的案件涉案金額已近千億元人民幣,。另據公安部此前公布,2016年共破獲地下錢莊重大案件380余起,,涉案金額逾9000億元,。
第一財經記者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公開信息整理發(fā)現,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被宣判的涉及“地下錢莊”的案例中,,大量的“搬錢手法”高度相似,,掩蓋著資金的“暗潮涌動”:既有最常見的“對敲型”,即“跨境匯兌型”模式,,也有境內匯集人民幣境外ATM機取匯,,還有通過殼公司、假貿易進行“公轉私”的“支付結算型”模式,,而進行黑市買賣賺取匯率差價的“黃?!币恢庇衅漕B強生存的土壤。
手法一:“對敲”,,套路最直接
第一財經記者通過對多個判例的研究發(fā)現,,銀行流水和轉賬記錄是地下錢莊案件最重要的證據。除了少數判例是不法分子直接拿現金去地下錢莊兌換外幣現金外,,絕大多數匯兌都是通過在銀行以不同人的名義開通賬戶進行轉賬匯款等操作,。為了掩蓋資金來源,地下錢莊往往會使用多人身份證開戶,,多的時候甚至達到好幾百個,。尤其在“境內人民幣、境外外幣平行交割”的“對敲型”業(yè)務中起主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