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駐馬店確山縣政府拒不執(zhí)行法院判決 數(shù)千萬征地款對不上賬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近日,,江西宜春市奉新縣政府被納入全國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新聞,,引起輿論關注,。記者深入調查發(fā)現(xiàn),全國已有多地縣級政府因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上榜“失信名單”,。其中,河南駐馬店市確山縣政府已有兩次失信記錄,。根據駐馬店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確山縣政府在2011年的一次征地補償案件中,有4千多萬征地款對不上賬,,法院要求其限期公開發(fā)放及使用情況,,但當?shù)刂两裎垂_。
確山縣政府拒不公開征地款去向被納入全國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本文圖片均為央廣網 圖
原告任妮是確山縣盤龍街道辦事處西郊居委會西郊一組村民。2016年5月,,她向駐馬店中院提起行政訴訟,,將確山縣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其公開西郊一組2011年征地款發(fā)放及使用情況,。
任妮的親屬王根山說:“這六年來,,堅持到今天,我就是要追問信息公開,。這四千多萬,,我的征地補償款就在這里面。這四千多萬補償款已經不知去向,?!?/p>
因認為自家的征地補償款未領到位,王根山已經打官司多年,。正是根據縣政府向法院提供的數(shù)據,,王根山發(fā)現(xiàn)確山縣人民政府向盤龍鎮(zhèn)人民政府撥付西郊一組征地補償款9900多萬元,西郊一組領征地補償款5800多萬元,,兩項相減相差4100多萬元的征地款去向不明,。
王根山的代理律師周邦俊說:“縣里出示的證據,總的補償款和實際發(fā)給群眾的補償款相差4千多萬,。一審時,,駐馬店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就要求政府提供,,但被告(確山縣政府)沒有提供。到高院的時候,,仍然要求提供,,但還是沒有提供。
王根山和任妮曾向縣政府申請信息公開,,要求公開這4千多萬征地補償款的發(fā)放和使用情況,。但縣政府回復稱,縣政府不掌握“2011年西郊一組征地補償款的發(fā)放及使用情況”的相關信息,,建議向所在居委會或村民組咨詢,。
任妮因此向駐馬店中院提起行政訴訟,最終獲得法院支持,。駐馬店中院審理認為,,任妮對征地補償款的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并判令被告確山縣政府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原告任妮信息公開,。
任妮的代理律師周邦俊告訴記者,,官司打贏以后,縣政府,、鎮(zhèn)政府包括村里,,到現(xiàn)在也沒有公開這筆款用到哪了。
周邦俊律師認為,,目前,,法院的判決已生效半年多,四千多萬補償款至今不知去向,,確山縣政府相關人員已涉嫌刑事犯罪,,紀檢監(jiān)察機關應當及時介入。
確山縣政府另一條失信記錄,。
記者注意到,,確山縣政府拒不執(zhí)行法院判決后,原告任妮向駐馬店中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根據全國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公示系統(tǒng),,駐馬店中院已于2017年1月10日將確山縣政府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武漢大學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崔向前指出,,信息公開,,你就依法公開就行了,很簡單的一個正常行政工作,。不公開,,要么里面有問題,要么沒有把法院和老百姓當回事。
根據我國2014年修訂后的《行政訴訟法》,,行政機關拒不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社會影響惡劣的,,可以對該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拘留;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崔向前認為,,在行政機關拒不執(zhí)行的情況下,,可以對行政機關的主要責任人員進行拘留。因為他代表的是公權力,,失信行為失去的是公信力,,損害的是政府權威。
去年12月,,河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lián)合出臺《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面推進行政決策,、執(zhí)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其中包括土地征收、資金管理等信息的公開,。
既有中級法院的判決限期公開,,又有省級政府的文件要求公開,,確山縣政府為何遲遲不公開對不上賬的巨額征地款去向呢,?記者今天多次聯(lián)系確山縣法制辦,負責人岳全德電話始終無人接聽,。確山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縣里對此事高度重視,但沒有正面回應拒不執(zhí)行法院判決的理由,。
該負責人說:“我們正在辦理當中,,有啥新的東西第一時間跟你聯(lián)系??隙ǖ霉_,。”